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

关于征集2014年度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15 阅读次数:1994 来源:广州经贸网

各区(县级市)经贸、财政部门,有关单位、行业协会: 
      为做好2014年度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的组织申报工作,加大对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项目载体培育及支撑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更好地发挥政策措施的引导作用。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穗府办〔2013〕13号)精神,现征集一批电子商务发展资金扶持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电子商务集聚区、电子商务平台应用和模式创新项目、公共平台建设项目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求
      1.依法登记、在广州市经营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单位;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二)项目要求
      1.项目符合广州市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处于省内或国内先进水平或以上,项目成果具有可以预期的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
      2.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到位或有确定的资金来源,可于2014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对于跨年度建设的集聚区和单体项目,应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分期填报。
      3.已获得2013年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3份,每份材料包括:
      1.初审单位报送材料:市属企业集团,或各区(县级市)经贸、财政部门的联合上报文和汇总表(见附件1);
      2.申请单位报送材料:
      (1)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书(见附件2、3);
      (2)法人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3年度审计报告(含会计报表),对新注册单位,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2013年审计报告不能在申报期限内出的可后补,并请先提供2012年度审计报告);
      (4)符合资金扶持范围的佐证材料;
      (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如:申请贴息的应提供银行贷款合同和到账凭证等)。
以上材料(1)-(5)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请不要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材料1和2(1)同时报送电子文件。
      (四)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或各区、县级市经贸和财政部门对申请单位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及政策要求严格把关,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五)申报时间:2014年1月17日(星期五)前市属企业集团或各区、县级市经贸和财政部门将申报材料(含电子文件)汇总报送到市经贸委(市场体系建设处), 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jmwsctxjsc@gz.gov.cn
      本通知及申报表格可在“广州经贸网”(www.gzii.gov.cn)“政务信息公开-通知”栏目下载。

   http://www.gzii.gov.cn/cms/docInfo!view.action?id=131225160400781&channelId=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