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规定,对存在“瞒报”、“拒不召回”等行为的车企,将被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条例》同时增设了“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的罚则。
这无疑是给车企一道紧箍咒。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副秘书长崔东树认为,《条例》一旦实施,因为对被动召回的处罚力度加大,预计未来在华销售的进口车、合资车和自主品牌车将在召回频次、召回批次、单批次召回量等方面大幅增加。
实力大考
此次《条例》规定,对存在“瞒报”、“拒不召回”等行为的车企,将被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条例》同时增设了“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的罚则。
这对于国内自主品牌无疑是一次实力大考。崔东树认为,《条例》一旦实施,很多弱小车企一旦出现问题,可能会扛不住,甚至被兼并。
据统计,从2004年召回规定出台截至2011年底,共实施召回419次,累计召回缺陷汽车产品621.1万辆,但是自主品牌企业的召回十分罕见。曾经一次较大面积的自主品牌召回,还是因为配用锦湖轮胎导致。
而此次《条例》的发布,将使自主品牌车企不能再逃避,对利润并不高的这些车企来说,一旦实施召回无疑增大了成本。一旦发生召回问题,会让那些不太景气的自主品牌再受“重创”。
根据召回原因的不同,车企所承担的成本也不尽相同。创下国内汽车召回成本纪录的是广州本田2007年的一次召回。其中雅阁轿车达419613辆,有业内人士估算,当时广州本田为此召回支付的零部件、运输费及人工成本高达2亿元。
作为国内屈指可数的自主品牌召回案例,今年6月,长城汽车向国家质检总局递交了召回报告,主动要求对12340辆汽油发动机的哈弗H6汽车实施召回。召回原因为部分燃油泵电机碳刷与刷架发生阻滞,碳刷与换向器接触不良,可能造成燃油泵不工作,发动机抖动或熄火。据悉,一台燃油泵的价格约为400-500元,长城为此次召回支付近600万元直接费用。
长城汽车新闻发言人商玉贵告诉记者,企业主动做出召回也是需要实力和勇气的,大面积召回面临一定的成本。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公关总监杨学良则表示,《条例》出台后,自主品牌车企面临的挑战可能会更多一些,“毕竟我们的基础较弱,技术水平跟国际一流车企还有差距,这将推动厂商未来加大对技术的投入。”
车企不惧召回
在《条例》出台之后,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向记者提出了不同看法:“随着近几年国内乘用车市场增长,自主品牌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应付即使上千万辆规模的召回也不会有太大压力,而那些十分弱小的企业本身保有量就不大,即使召回也不会出现太大规模。
杨学良认为,召回条例不会对自主品牌形成“重大威胁”,自主品牌品质已经有了较大的提升。
10月31日J.D. Power亚太公司发布的2012年中国新车质量研究SM(IQS)报告称,中国汽车制造商在新车质量方面取得显著进步,不仅缩小了自主和国际品牌之间差距,而且在行业平均问题发生率方面创造了历史新低。杰迪保尔公司说:“在车辆可靠性方面,从2010年到2011年,中国本土品牌与国际品牌之间的差距缩小了34%。”
据了解,在欧盟国家,召回已经十分普遍。商玉贵向记者表示,随着国内汽车保有量达到一定水平,召回也是一种合理的现象,“人无完人,车无完车”,但厂家一定要尽最大可能将缺陷在前期实验测试中就消除,而且促进零部件供应体系的升级。过去车企在中国不愿召回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召回成本高,另一方面是消费者对召回视为厂家质量不过关,媒体视之为负面消息。据记者了解,因为竞争对手的召回,国内车企还出现过互相拆台的情况。随着消费者对召回的理性看待,现在这一情况已经基本消失。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条例的一个重要突破就是规定,厂家、监管部门、经销商需要共享产品信息的数据,形成一个召回的配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