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

广州将投入纯电动出租车 技术标准征意见

发布日期:2012-10-22 阅读次数:964 来源:东方早报

交委出台技术标准下周日前征集意见

须为4.2米四门车 充一次电能跑120公里

广州即将投入使用统一技术规范的纯电动能源出租车!这是广州公共交通系统自尝试LPG、LNG等新型清洁能源以来,所作出的第三次重大变革。

目前,新技术规范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广州市交委在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广州市电动客运出租汽车技术管理规范》,电动客运出租汽车是指使用锂离子蓄电池、金属氢化物蓄电池等动力源驱动的纯电动客运出租汽车,在广州上路运营的纯电动出租车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2015年底前,电动出租汽车可选用四门三厢或四门两厢结构,车身长于4.20米(含4.20米),车身宽于1.70米(含1.70米),车身高于1.42米(含1.42米);

2016年1月1日起,电动出租汽车应当选用四门三厢结构,车身长度长于4.60米(含4.60米),车身宽度宽于1.70米(含1.70米),车身高度高于1.42米(含1.42米)。

规范还规定,此类出租车还应配置动力电池单体及电池组的温度、电量等主要工作状态的远程实时监控系统和实车监控装置,能够实现超出正常工况时车内及时报警。此外,车辆的有效续航里程应不少于120公里。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