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

四部委发布通知 混合动力公交推广扩至全国

发布日期:2012-09-21 阅读次数:1579 来源:南方日报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近日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在全国城市全面推广混合动力公交车。

每辆车最高补贴42万元

通知要求,将混合动力公交客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推广范围从目前的25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扩大到全国所有城市。

本次扩大推广将采取集中招标方式,选择一批节能减排效果显著、性能稳定的混合动力公交客车产品,由中标企业在非试点城市内进行推广。

中央财政对相关单位购买混合动力公交客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单位。根据节油率、蓄电池的不同,每辆车补贴标准从5万元到42万元不等,获得补贴的混合动力公交车节油率必须在10%以上。同时,将采取总量控制的方式,推广目标为3000-5000辆,四部委将根据市场推广情况明确截止时间。

四部委还要求,混合动力公交客车生产企业和动力蓄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产能规模,其产品已在25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中得到较大规模应用,且节能效果明显、性能可靠。

此前发布的节能和新能源汽车规划提出,当前要普及混合动力汽车。而业内认为,普及混合动力汽车首先要从公共交通入手。这也是四部委扩大混合动力公交车推广范围的原因。

广东本地政策先行

而在广东本地,省政府近期也出台落实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规划的政策,将实施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程,支持建设一批国家、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珠三角地区更新或新增公交车要采用新能源汽车。争取到201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达到5万辆。

另外,广东还要求推进配套设施建设,适度超前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充气设施,为新能源汽车提供智能、规范、便捷的充电充气服务网络,加快实现新能源汽车在珠三角地区的无缝驳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