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汽车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穗府办规〔2020〕25号),促进我市汽车产业加快发展。经研究,我们制定了《2021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促进汽车产业加快发展专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4)。申报材料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初步审核后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评审、公示等程序后,下达项目资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指南各专题的具体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二、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zii.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15,技术支持QQ客服: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此次申报自2021年7月8日开始,各区主管部门须在2021年7月22日前将推荐函及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信局。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一)企业申报流程:7月8日-7月22日
1.注册: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不再提供企业管理员账号注册功能。如企业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tyrz.gd.gov.cn/)已有法人账号,可使用已有法人账号登录,登录后会自动关联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现有管理员账号;企业如需新注册管理员账号,需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注册后首次从“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跳转到本系统时,补充核对企业基础信息后,完成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管理员账号注册,然后点击“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已注册申报系统的单位可用原账号登录,无需重复注册。
2.填报:由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即可填报项目内容,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
3.网上提交:待区审核通过企业实名认证后,申报单位用管理员账号登录,审核所报项目,在系统提交给区初审。
申报系统于7月8日12:00开放申报,企业须在7月16日24:00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4.纸件提交:企业将区审核通过的项目(带水印)导出打印一式两份,须在7月20日前盖章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7月17日-7月21日)
1.申报系统开放期间,区主管部门即可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知通过审核的企业打印纸质材料,7月20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收集工作。若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的项目材料,须在7月21日前完成企业修改提交、区审核、企业打印报送等全部工作。
2.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须在7月22日前正式行文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带水印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直接交工业发展处(申报专题四的交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系统推荐时需将区盖章书面推荐文件扫描上传。
附件:
1.自主品牌汽车制造企业市场推广奖励专题申报指南.doc
2.新能源新车型首年研发奖励专题申报指南.doc
3.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车辆补贴专题申报指南.doc
4.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产业试点示范专题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