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关于扩大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范围的通知》(商贸函〔2020〕643号)要求,我省组织开展了新一批二手车出口企业遴选工作。通过企业申报、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评审结果排序,现予公示。
1.广州高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深圳市宏大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3.广州市东风南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4.东莞市弘强旧机动车进出口有限公司
5.丝路之宝(广州)汽车城有限公司
6.深圳市通利华二手车市场有限公司
7.深圳乾泰能源再生技术有限公司
8.茂名市雅麒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9.珠海南方集团有限公司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反映情况,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3月21日(共7天)。
联系方式:省商务厅(贸易管理处),020-38819856。
传 真:020-38817177 。
广东省商务厅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