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

关于挂网遴选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专项规划项目编制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22 阅读次数:1132 来源:广州市工信局

为做好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我局拟委托1家机构开展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专项规划项目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起始日期

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29日。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三)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原有城乡规划甲级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或2019年12月30日或住建部网站续期截图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0日的视为有效证书使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对广州市城市规划有一定的熟悉度,具有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的相关成功案例;

(五)在广州市注册有独立的法人或设有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具有固定办公场所,配备有较全面的专家库,有较强组织协调团队。

三、委托事项内容及要求

编制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托单位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广州市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二)编写《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专项规划》和《电动汽车各种充换电技术路线及其商业模式探究与政策建议》。

(三)本项目须于11月底前完成。

四、合同经费

采购金额50万元人民币。

五、提交材料

有意向的单位请提供如下资料:

(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5)在广州拥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6)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主要包括相关领域的人力资源情况(须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其职称证明材料、社保材料复印件等)和单位开展相关成功案例证明(以项目合同及其支付凭证为准,复印件);

(7)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工作计划、人力投入、经费使用、提交成果时间、服务质量承诺等。

六、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3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请于2021年6月29日前交至广州市工信局电力管理处(广州市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B座901室,邮政编码:510032,电话:83510087,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00-18:00)。


七、由我局遴选工作组综合评议确定成交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