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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七条金融举措支持疫情防控企业

发布日期:2020-01-31 阅读次数:1076 来源: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工作,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和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和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七条措施。

《通知》要求,发挥金融合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持,确保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相关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得到保障;做好受疫情影响企业金融纾困工作,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以及受延迟复工影响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合理采取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通知》要求,全省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行业动员、严密组织,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岗,筑牢疫情联防联控的坚实防线;要求加强金融服务网点防疫安排,配备必要防护物资并定期规范开展清洁消毒,做好临时隔离措施准备,切实保障员工和客户安全。

为了保障基础金融服务,《通知》明确要求,各金融机构(企业)应按照广东省疫情防控部署,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网点日常经营活动管理。银行保险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应以保障基础金融服务为前提,在我省正式复工期限前灵活安排复工返岗,实行错峰营业、人员轮流上岗。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要引导投资者理性客观分析疫情影响,秉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并更多采取非现场方式开展交易活动。因疫情影响临时停业或调整营业时间的,要主动做好解释说明,提前做好信息发布并提供合适的替代解决方案。鼓励各金融网点向有需要的群众免费提供口罩防护、清洁消毒、热饮水等力所能及的帮助。

《通知》明确要求,各地金融工作局要加强与各地发改、工信等部门沟通,及时向金融机构提供当地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相关企业名单和金融服务需求。各金融机构(企业)要按照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建立对相关企业的信贷、汇兑等金融服务“绿色通道”,配置专人、特事特办,安排特定信贷额度,简化信贷审批流程,有效解决相关企业流动性需求。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与疫情防治相关保险保障产品,对因疫情引起的疾病、医疗等理赔服务,保险业机构应简化流程,做到应赔尽赔、快速理赔。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积极引导客户使用网络和移动端金融服务,减少人员流动。要做好应急管理,确保关键金融基础设施稳定运行。

《通知》强调,做好受疫情影响企业金融纾困工作,支持经济平稳发展。要求结合行业前景和企业实际,做好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以及受延迟复工影响企业的金融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合理采取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受疫情影响实际,酌情增加贷款、租赁、保理额度,缓收或减免租金、利息,帮助企业降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