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

通知:开展2007行业清理整治、深化汽车企业诚信服务活动

发布日期:2008-03-22 阅读次数:2411 来源:
 

广州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文件

穗汽销函(200801

关于开展2007年行业清理整治、深化汽车企业

诚信服务活动通知

 

各汽车市场、汽车经销商、二手车市场:

   近年来,我市汽车销售市场发展迅猛。今年上半年,我市汽车保有量已达100万辆,用车人群巨增,投诉增加。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来全市各级消委会受理汽车类投诉83件,比去年同期上升30%。其配件质量问题、修理服务差、二手车仍是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针对目前汽车销售行业中存在的欺诈销售、虚假宣传、车辆信息不对称、二手车价格质量不相等、汽车维修业以旧换新、只换不修、以次充好等种种不良行为。为了规范广州市汽车销售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行业自律行为,建立和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汽车销售环境。由广州汽车销售行业协会联合广州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消委会、12315和广州市工商局红盾维权工作站开展行业清理整治,深化汽车企业诚信服务活动。为把这次评选活动搞好,现将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经理事会一致通过,于2008年元月3-元月31日,开展2007年广州市汽车诚信经营企业”评选活动。此项活动得到了广州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消委会、12315和广州市工商局红盾维权工作站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并组成了评选小组委员会,对此次活动进行评选和评审。我们真诚地希望通过这个活动,给优秀的汽车企业一个展示风采的平台,同时,也给广州市汽车消费者一个引导的机会,倡导“诚以待人、信以立世”的健康经销理念,营造互信互利、和谐的健康消费环境。

二、评选项目及标准

1.经工商局注册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并从事汽车销售一年以上企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合同法》、《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交易规范》;

3.持照经营、无超经营范围经营、无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违章行为;

4.积极实施《汽车买卖合同》、《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汽车交易行为的;

5.无各类汽车经营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没有销售假冒伪劣、以旧充新、商标侵权行为的。没有被各级政府定为黄牌市场、黄牌企业的;

6.无消费者投诉的,没有被政府有关部门查处的。有效投诉后,能妥善处理好,得到消费者认可的;

7.实行汽车质量及售后服务(包括二手车)承诺制。

三、考评程序

1.自查。

2.考评组实地考评检查①明查②暗访

3.公众评选

4.公告结果                           

四、评定时间

12008年元月4日—年元月8日,企业自查。

22008年元月9日—元月26日, 评审团寻访及巡查。

32008年元月28日, 公布最终获奖结果(将在广州日报和广州汽车销售行业协会网站(www.gzasa.org) 上刊登)

42008225,召开会员大会上颁发获奖企业牌匾。

五、费用

获得2007年广州市汽车诚信经营企业”称号企业,将收取牌匾工本费:800元正。

六、要求

此次评选是广州市汽车销售行业的盛事,希望各企业领导重视。1.按时自查。2.配合巡查3.按时将登记表回传。

备注:可在协会网站(www.gzasa.org)下载登记表。将登记表发E_mail:xjxyy@163.comgzasa2007@126.com

 

咨询电话:37584039 37581299

广州汽车销售行业协会

2008年元月2

 

请各各汽车市场、汽车经销商、二手车市场将登记表于元月12日下午530回传:3758403937581299,谢谢!

 

2007年广州市汽车诚信经营企业评选登记表

参评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

 

董事长姓名

 

总经理姓名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及传真

 

电子邮箱

 

公司网站

 

经销品牌

 

营业面积(平方米)

 

员工人数(名)

 

所获荣誉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意见

 

企业公章

 

 2007广州市汽车诚信经营企业评比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