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

机动车环保限行处罚时间推迟

发布日期:2009-04-08 阅读次数:1941 来源:

  受金融危机影响,淘汰黄标车有困难,为不影响市民出行,原定环保限行处罚将推迟。

  4月1日起,对违规黄标车,将给予警告,但暂不罚款及扣分。

  广州已不受理佛山、东莞、深圳等7市环保标志核发,外地车主应到所属地领环保标志。

  拟对高排放车辆淘汰给予一定补助,高排放车辆的检测次数会增加,一年不只年审一次。

  本报讯 (记者杜娟 通讯员穗环宣)广州原定于4月1日开始的环保限行处罚推迟,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广州市治理机动车排气噪声污染工作协调小组全体成员会议上获悉,从4月1日开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正式开展执法工作,对违反规定进入限行路段通行的黄标车,将给予警告,暂不罚款及扣分。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泽群出席会议。

  金融危机下推迟处罚

  广州2009年1月1日起对机动车全面实施环保标志管理,分三阶段对高排放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第一阶段为从2009年1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环保标志的本地市籍汽车在广州市内通行,同时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在内环路及其放射线、中山路通行。

  环保部门去年年底宣布,从1月1日到3月31日是宣传教育期,这3个月内不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从4月1日起才正式开始处罚。交警部门曾表示,按照《广东省道路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每次处罚200元。

  据悉,目前广州本地车已发放110万个环保标志,外地车则是35万个。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地车环保标志基本上已经发放完毕,考虑到目前金融危机经济下行情况下,车主淘汰黄标车有困难,为了不影响市民出行,再度将正式处罚时间推迟。

  此外,由于全省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从今年3月1日起实施,广州已经不再受理佛山、东莞、深圳等7市车主环保标志核发工作,外地车主应该到所属地领环保标志,而且各地发放的环保标志在全省通用。

  高排放车辆检测次数将增加

  在昨天的会议上,苏泽群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会议的部署,认真落实2009年的工作任务:一是要全面落实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的各项措施,加快更新淘汰高排放车辆的相关工作;二是要全面推进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查与强制维护(I/M)制度工作,为建立我市在用车污染控制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污染控制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要在2010年亚运会前全面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按照北京等城市的经验,政府会对高排放车辆的淘汰给予一定补助,市环保局负责人也表示,正在对二手车市场进行调查,制定补助标准。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查与强制维护(I/M)制度工作是国际流行的一种方式,规定车主必须定期进行排气污染检测和维护,确保机动车保持良好的车况,控制污染排放。未按时进行检测和维护的车辆,将会被处罚并不予通过年审。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高排放车辆的检测次数会增加,一年不只年审一次。”

(来源:广州日报 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