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

广东无国IV柴油加 油品升级或成一纸空文

发布日期:2013-07-05 阅读次数:620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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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讯 记者靳颖姝 刘倩 机动车油品升级与空气治理密切相关。按环保部要求,7月1日起,机动车排放正式执行国Ⅳ标准,连油品升级较慢的柴油车、重型车也须执行。广州、惠州等多地环保局此前发出相关通知,但记者调查发现,通知中规定本周起使用的国Ⅳ柴油在广东却并无供应。执行新标准、油品升级的规定面临“一纸空文”的尴尬。

  据广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透露,国家颁布的以上排放标准是强制标准,7月1日起全省实施,但目前由于几大油企供应没跟上,省内国Ⅳ柴油还没有供应。记者昨日就此联系珠三角油品主要供应企业之一的广石化。该企业相关负责人回应,国Ⅳ排放标准的实施时间只针对机动车(车型达标),对油品供应并无明确时间表,具体供应时间要和相关部门协商才能确定。

  广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坦言,目前省内没有国Ⅳ柴油供应,即使车型达到国Ⅳ标准,油品不达标,尾气排放超标仍在所难免,“油品升级跟不上国家对机动车排放的要求,已成为城市减排目标实现的一大制约。目前广东特别是珠三角机动车数量庞大,成为城市空气的主要污染源”。

  该人士透露,据省府印发的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实施方案,珠三角今年底要实现国Ⅳ柴油全面供应,“这个目标能否实现,还要看与‘三桶油(中石化、中石油和中海油)’沟通的结果”。不仅是柴油,省内相关标准汽油供应也面临困难。原计划珠三角今年就要全面供应粤Ⅳ汽油,但目前仅有广州、佛山、中山、深圳、东莞、惠州6市实现了供应。

  记者获悉,由于种种原因,国Ⅳ排放标准的实施日期被延后三次。环保部2012年1月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的规定,国Ⅳ标准将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目前情况来看,由于油品供应跟不上,实际上再度拖延了实施进度。

  国 Ⅳ标准将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环保部2012年1月发布的相关公告

  国Ⅳ排放标准的实施时间只针对机动车(车型达标),对油品供应并无明确时间表。

  ——— 广石化相关负责人

  油品升级跟不上国家对机动车排放的要求,已成为城市减排目标实现的一大制约。

  ———广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