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

限牌令追踪:无限获得更新指标需设年限

发布日期:2013-05-30 阅读次数:875 来源:(新快报)
     “限牌令”修正版征求意见追踪

  无限获得更新指标需设年限

  交领办:系综合参考多方面因素

  新快报讯 记者牟晓翼 报道昨日,广州市交通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限牌令”修正版征求意见稿中,之所以为无限次获得更新指标设定了一个年限,是参考了多方面的因素,并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慎重提出的。目前方案仍在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多提建设性的建议。

  据了解,在之前的“限牌令”试行期间,社会不少声音反映个人车辆只能更新一次,易引导市民购车“一步到位”,也容易出现超长期使用老旧车辆的问题。因此,有将之调整的需求,而之所以有年限的设定,主要是参考了国家对营运车辆使用年限的相关规定,以及非营运车辆的公里行驶里程参考值,同时考虑到市民购车,一般从低标准入门经济车型,过渡至较稳定的舒适车型的过程,往往在5至10年内完成的消费习惯综合设定。目前,“限牌令”修正版中对于十年无限次获得更新指标的规定,并非等同于“强迫市民必须在十年内换车”。如果车主不愿意更换爱车,只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顺利通过机动车年审,那么继续上路完全合法。

  今年5月1日开始,国家对于非营运小型、微型客车原来15年强制报废的期限也已经取消,仅规定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须强制报废。也就是说,车主的爱车究竟可以使用多久,完全是由自己说了算的。只不过在调控后,使用车辆超过十年再想换车时,就必须通过获得增量指标,才能为新车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