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

2013年汽车行业新政策颁布实施内容汇总

发布日期:2013-04-19 阅读次数:2032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13年,大量汽车行业法规、条例开始正式施行,还有部分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的行业标准及法规即将正式颁布实施。

政策名称:《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执行时间:2013年5月1日

主要内容:汽车生产经营者确认汽车产品存在缺陷,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存在缺陷的汽车产品,并实施召回。此外,对于违反规定的车企将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点评:《条例》将2004年出台的部门规章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上升为国家法规后,大大提高了惩罚力度,加大了对企业的约束力。在去年10月征求意见稿通过之后,行业召回次数激增。数据显示,2012年,国家质检总局对家用汽车召回71次,累计召回达2765065辆次,是召回制度实施数年以来最多的一年。分析认为,《条例》是一针强心剂,将倒逼车企增加主动召回频率,并在提升产品品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随着《条例》的执行,召回在中国将成为常态。

政策名称:《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

执行时间:2013年5月1日

主要内容:《办法》要求,2015年我国乘用车产品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升/100公里,2020年降至5升/100公里。企业生产或进口的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纯电动驱动模式综合工况续驶里程达到50公里及以上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实际值按零计算,并按5倍数量计入核算基数之和。

点评:新能源车将集中受益,自主品牌、排量较大的进口车和SUV市场可能受到重大影响。

政策名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执行时间:2013年5月1日

主要内容:规定了4种强制报废的要求。

点评:有利于促进老旧车的更新淘汰,并推动我国大气环境的改善。取消报废年限后,二手车的鉴定和评估或将成为新兴行业,此外,汽车保养、维修等后市场消费将进一步被拉动。

政策名称:《商用车国Ⅳ排放标准》

执行时间:7月1日(预计)

主要内容:国家环保部去年年初发布公告称,今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Ⅳ标准的要求,相关企业应及时调整生产、进口和销售计划。

点评:商用车排放标准升级意味着发动机的同步升级,因此达到国Ⅳ标准的相关车型涨价已成定局。由于商用车市场走势和经济环境密不可分,在经济环境并未出现明显好转的情形下,售价的攀升将再次增大商用车企的销售压力。

政策名称:《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执行时间:2013年10月1日

主要内容:明确了家用汽车产品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

点评:消费者权益有望得到进一步保护。但是,具体的实施效果还得取决于后期的执行力度。

政策名称:《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延续性政策

执行时间:上半年(预计)

主要内容:工信部部长苗圩近期表示,新能源补贴政策将于今年上半年出台。新能源私人补贴政策“未来将不再按照技术路线给予补贴,而是按照节油效果补贴,补贴金额将分为16个档。”

点评:如果按照新的补贴政策,具有节油效果的混合动力车型将有望提升市场的关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