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

汽车三包尚需打补丁 业界期待实施细则出炉

发布日期:2013-01-25 阅读次数:1361 来源:南方日报

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将起到维护消费者权益,净化汽车流通环节的消费环境作用。不过,有分析指出,《汽车三包》部分条例尚需细化,才能真正意义上维护消费者权益,厘清消费者、销售者以及生产者的责任。例如,如何规范与设定第三方检测机构?高达数万元的仲裁费用由谁负责?车辆如果不在4S店保养如何保修?

补丁一:规范检测机构

《汽车三包》明确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然而,《汽车三包》并没有明确说明,一旦出现纠纷时如何处理?并且,对于技术要求十分高的汽车,哪些机构能成为第三方独立的检测机构,条例中也没有明确说明。目前,各个车企均有各自的鉴定机构,而市面上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多多少少与车企有着经济利益。如何保证消费者的利益呢?而消协以及工商部门,均无故障认定能力。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副秘书长崔东树表示,《汽车三包》的出台还需配套的细则跟进才能顺利执行,条例中应该解决如何培育第三方检测机构的问题,避免正式实施之后出现问题责任不清,消费者与车企之间的扯皮现象。

补丁二:车辆如何包修也需明确

《汽车三包》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然而,现在绝大部分车企对车辆保修有着苛刻的条件,就是在保修期内必须在4S店内做保养及维修。在《汽车三包》的新规下,如果车辆为在4S店内做过保养及维修,由哪些修理S者来进行维修?是在该品牌任何一家4S店维修均可以?还是只能在买车的4S店内维修?这些均需要进一步明确。

“从经销商角度来看,肯定不想帮一个没有在该店消费过的顾客包修车辆。如何分担这其中的费用,包括人力成本等,这些都需要明确下来。”一名经销商的工作人员表示,并且,一旦出现纠纷,高昂的鉴定费用如何处理?是消费者负责,车企负责,还是经销商负责。

补丁三:退换车需要配套措施

《汽车三包》对车辆的赔偿作出明确的规定,如更换或者退货的,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车产品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

然而,除了明确相关赔偿费用,需要更多更细致的配套措施。在北京以及广州两大市场,已经实现了限购政策,在中签指标只能使用一次的原则下,消费者一旦成功实现了换车,上牌指标如何处理?旧车指标能否再次使用于新车上?旧车上牌费用以及保险的费用如何计算?

这些均需要相关配套细则进行详细的说明,否则在实施过程中,将会出现消费者与车企、经销商两者之间的相互扯皮。

“在广州市场,如果不对上牌指标作出明确说明,这将会导致很大问题。”广州一家别克品牌的销售经理表示,相对来说,在限购的情况下,上牌指标相对于其他一些费用更难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