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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民事诉讼案件须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发布日期:2012-09-21 阅读次数:1053 来源: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应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原告须向其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