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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重点打击代人违章消分行为 最高追刑责

发布日期:2013-01-14 阅读次数:1625 来源:广州日报

深圳交警重拳打击“消分帮”

9名非法买卖驾驶证记分人员被处以治安拘留15天,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5000元的处罚

■ 对“消分帮”组织者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 对卖分者一律治安拘留、罚款并记分。多次实施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 对买分者一律从严处理。对于主动寻求他人替代自己处理,买分达12分以上的,一律治安拘留;对于买分尚未达到12分的,视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本报深圳讯 (记者余琴 通讯员刘明)123号令实施后,增加了不少计分项目,稍不留神12分就被扣了大半。不少人就动了“买分”来消分的歪主意。深圳市交警局近日重拳打击“消分帮”,“1·09”专案中,9名非法买卖驾驶证记分人员落网,均被处以治安拘留15天,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5000元的处罚。

“不知道这是违法的”

昨日,记者在深圳市拘留所见到了“1·09”专案中一名联系收、买驾驶证分的张某。他告诉记者:“我是从网上看到可以卖分赚钱的消息,因为我2008年拿到驾照,但一直没有开车,想赚点钱。第一次卖了6分赚了400元,后来组织者郭某怂恿我说可以兼职,介绍一个人100元,我就开始兼职做买卖分数的中间人,我不知道是违法的,很后悔。”

27岁的张某表示,他从2012年12月开始做,主要在网上发布信息,做中间人收取100元的中介费,共赚了1000多元,没想到换来的却是15日的拘留。

“消分帮”9人落网

昨日,深圳市交警局机动大队朱滨大队长告诉记者,今年1月9日上午,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其在罗湖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时,发现有人通过非法买卖驾驶证记分,组织卖分人员冒充交通违法当事人接受交警部门处罚,非法谋取利益的违法行为。

通过暗访和便衣跟踪,民警于9日16时,在罗湖交警大队周边某酒店大堂内,将正在进行非法买卖驾驶证记分的组织者郭某,卖分人员张某、黄某、李某等5名嫌疑人现场抓获,并通过嫌疑人供述以及通过交通违法处理系统、窗口监管系统后台核查,于1月12日分别在福田景田、龙岗布吉、宝安西乡等地,抓获涉嫌非法卖分人员刘某、苏某、林某、陈某(女)、陈某某(女)5人。

目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圳市交警局对涉案人员作出了处罚。

替朋友消分没收钱也要受罚

如果是朋友之间不收钱帮忙消分,要不要受罚呢?深圳市交警局法制科李广群科长表示:“替人消分属于提供虚假证件,干扰办案,一经发现也会进行处罚。因此,没有记分或者不使用驾照也要珍惜自己的分数。”

据统计,2012年全年共查获“消分帮”案件28宗60人。其中,9宗3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全部采取刑拘的强制措施,目前已有7宗案件经公诉作出有罪判决,获刑最高的达3年6个月,获刑最低的达11个月;另外19宗27人被依法处以治安拘留的治安管理处罚,让“消分帮”无处遁形。

启用新系统监控替人消分行为

想替人消分赚钱?现在立即就会被发现!深圳市交警局指挥科科长夏旭昆告诉记者,秘诀就在于深圳交警从去年启用了窗口监管系统。这种工作模式大幅提升了违法处理时的效率和信息监管的有效性,

“以前是一对一,替人消分也死无对证,现在后台信息一查询,是不是本人一下子就看出来了,发现异常会进行预警。” 夏旭昆表示,新的窗口远程监管系统以分解执法职责、引入第三方监管、后台数据自动读取、比对、预警的方式,将原来集于一人完成的执法过程分解为三个步骤:对处理人现场拍照和证件等信息的录入、核对;远程后台统一监管以及文书制作。整个违法处理过程实现了全程无缝信息化,满足了执法监督的需求。

(广州日报)